<正>建设工程领域中的“黑白合同”也称“阴阳合同”,指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双方背离经招标投标程序并备案的中标合同之外,又另行签订与中标合同内容不一致而实际履行的施工合同,通常将中标合同称之为“白合同”,将另行签订并实际履行的施工合同称之为“黑合同”,在《新建设工程司法解释》第二条第一款中予以规定。这里所述的“黑合同”应作广义理解,包括但不限于补充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