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针对当前区域知识产权创造能力与运用能力发展不平衡、不协调的问题,以我国34个省级行政区中数据来源清晰的30个省市为分析对象,对其2012—2017年间知识产权创造能力与运用能力的耦合协调水平进行实证研究。以耦合理论为基础,分析知识产权创新能力与运用能力之间的耦合机理,构建区域知识产权创造能力与运用能力耦合协调度模型。研究发现,与2012年相比,2017年有一半的省市耦合协调度值发生了改善;东部大部分地区的知识产权创造能力与运用能力的耦合协调度值一直高于0.4,保持在基本协调及以上的水平;而中部与西部的大部分地区则一直低于0.4,处于中度失调及以下水平。实证结果显示,我国绝大部分地区的知识产权运用能力发展水平落后于创造能力发展水平;我国知识产权创造能力与运用能力耦合协调整体水平仍然偏低,两个子能力的发展水平及耦合协调度存在明显的空间差异,在我国东、中、西部呈现递减态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