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企业破产法》在清偿顺序上赋予税务债权具有一定优先受偿的权利。这意味着,税务债权的优先制度会让一些更应获得破产企业财产赔偿的群体无法得到任何赔偿。因此,税收优先制度用来保障国家税收利益的合理性、必要性,以及税收优先权在破产受偿顺序中的定位,受到越来越多的讨论。本文拟以税收债权优先权制度的适当定位来展开论述税收债权优先制度可能会随着社会文明程度提高、税收制度的健全和发展,导致税务优先受偿制度逐渐出现弱化,使得《企业破产法》针对企业破产财产分配顺序的规定能够在国家公共利益、社会利益和个别私人利益之间提供一种均衡的利益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