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的市场主体以合同的方式向企业、政府、公众提供污染防治、应急准备与响应、生态修复等环境服务并收取相应的费用。环境服务合同分为民事合同与行政合同两大类型。以环境服务行政合同解决环境问题的弊端是:合同内容不明确、监管缺乏标准及经验等。保障环境服务行政合同发展的法律和政策建议主要有:通过物权手段吸引经营者投资环境服务市场,通过实施示范工程和制订示范合同逐步规范市场的发展,另外还要制订环境服务竞争市场监管制度与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