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当前行政公益诉讼制度已经落地实施并取得了良好的成效。通过对713份裁判文书的分析可知,行政公益诉讼已经呈现出客观诉讼的诸多特征,具有特殊的受案范围、特定的诉讼参加人、独特的诉前程序、主要提起责令履职之诉和确认之诉等。但是,行政公益诉讼制度并不健全,受案类型与数量深受司法政策影响,起诉条件有待完善,司法审查适用标准有待统一,判决适用有待精细化,诉讼期限、诉讼费用和公益诉讼起诉人的起诉责任有待进一步明确等。我国行政公益诉讼制度的完善有赖于司法实践经验的积累和理论研究的推动,并在此基础上探索建立一套独立的公益诉讼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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