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加强行政事业性资产管理、提升国有资产管理水平、夯实向人大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基础,中央、省、市相应出台政策措施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及构筑物、专用设备、通用设备、文物和陈列品等六大类。生物资产位居第六位。随着资产管理日渐深入、细化,如何规范生物资产管理,逐渐成为行政事业单位、财政部门和审计部门关注的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