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的:比较奥氮平与利培酮治疗精神分裂症的临床疗效。方法:将102例精神分裂症患者随机分为奥氮平组46例与利培酮组56例,分别给予奥氮平与利培酮治疗,疗程为6周。采用阳性和阴性症状量表(PANSS)、个人与社会功能量表(PSP)作为评价指标。结果:治疗2周及6周后,两组PANSS评分均低于治疗前(p均<0.05);组间比较,以奥氮平组PANSS评分显著低于对照组(p均<0.05)。结论:奥氮平治疗精神分裂症的临床疗效优于利培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