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新闻回顾供水行业作为基础性、公共性、服务性行业,是衡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以及生活质量的重要标志。为进一步加强对城乡供水和节约用水的管理,保障供水、用水安全和质量,推进全社会节约用水,《宁波市供水和节约用水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报经浙江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批准,于4月11日经宁波市人大公布,自7月1日起施行。《宁波市城市供水和节约用水管理条例》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