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国籍法》台湾实施方案,是探索“两制”台湾方案不可回避的重要议题。设计《国籍法》台湾实施方案需要兼顾“一国”与“两制”、明确界定适用范围、解决国籍冲突问题,以及应对外部势力可能的干涉。《国籍法》香港实施方案关于国籍认定、减少和消除国籍冲突、国籍管理机构设置,以及应对外部势力干涉等做法,对设计《国籍法》台湾实施方案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但台湾问题与香港问题有根本性差异,《国籍法》台湾实施方案应贯彻国家主权统一原则,废止台湾现行的“国籍管理制度”“国籍管理机构”“中华民国国籍”及相关旅行证件和身份证明文件,主动消除统一后台湾同胞的国籍冲突,不承认外国所颁发旅行证件的国籍证明文件效力,考虑国籍管理机构的设置及权限安排,从而实现“一国两制”下台湾地区的长治久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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