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环境保护目标的实现有赖于地方政府环境政策的协调和配合。但在分权制财政体制下,内生的财政压力使财力受限地区只能与财力发达地区进行互补性财政竞争,其结果是财政压力较大地区放松环境规制,沦为"污染避难所"。而来自中央政府和民众的外生压力驱使污染企业密度大的地区加强环境治理强度。"先污染后治理"的地方环境策略空间上导致"环境马太效应",时间上具有短视性。据此,中央政府可设立向财力受限地区倾斜的专项转移支付,促使其具备足够的财政竞争能力,强化环境源头规制的激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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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浙江财经大学; 湖南工商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