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长三角地区有着地脉相连、文脉相通、商脉相融的社会基础,将有可能成为我国城市生活垃圾统一分类的先行示范区。但合肥市在与长三角其他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实践相比,仍存在较大差距。一是制度层面上分类标准差异显著,体制机制尚需完善;二是宣传层面上政策宣传力度不够,分类意识有待强化;三是行动层面上存在基础建设不足,奖惩措施不力等问题。基于此,合肥市在实现自身创新发展的同时,应当紧扣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健全垃圾分类体制与治理机制,积极营造绿色城市、无废城市、低碳城市的社会风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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