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国际渔业资源正面临危机,而不可持续的捕捞是造成鱼类种群数量减少的重要原因。自1990年以来,国际社会普遍认识到渔业补贴是导致鱼类数量下降的原因之一。本文认为,将渔业补贴问题纳入具有法律效力的WTO框架目前来看是最适合的。本文分析了WTO争端解决机制、贸易政策审查机制(TPRM)和通报机制对渔业补贴适用的利弊。结论是:WTO的第三方强制程序不应当适用于渔业补贴争议;与此相对,非强制的贸易政策审查机制(TPRM)和通报机制更强调各成员方的合作而非对抗,能使渔业补贴得到有效的预防和削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