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人工智能的快速发展,各国各界均积极构建人工智能伦理规范和价值原则,力图促进人工智能向造福人类的目标发展。但是长期以来,伦理规范与实践的结合往往采取“是——应当”视角下的“应用”模式,将“上游”伦理规范直接介入“下游”实践,不可避免地存在转化脱节、效率不高等问题,难以适应高度复杂的人工智能实践。在此背景下,在从“是”到“应当”的规范构建基础上,应重视如何从“应当”到“是”的转化,通过具体机制、工具和做法将人工智能伦理规范转化为实际的伦理行动,并通过制度和教育等途径不断提升人工智能伦理规范实践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