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人民法院组织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简称"两院"组织法)自1980年1月施行,30多年来对构建"两院"组织体系、确立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民主法治建设日臻完善,司法体制改革不断深化,全面修订"两院"组织法,十分必要。最近,"两院"组织法完成近40年来首次大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