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新时代教育治理高度的行政法治思维主要应把握好三组关系:教育立法与教育规制(监管)的平衡,教育法治与教育治理的平衡,教育法治与教育改革的平衡。在此基础上,教育治理要全面夯实教育形式法治根基,稳步提升教育实质法治质量。

  • 单位
    西南政法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