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清末以降的检察制度整体而言处在不断变革和进步之中,其文书的变化尤为明显,作为官方记录反映出司法现代化的进程。在检察制度建立之初,中国传统司法审判中最重要文书之一的批词被适用为主要的检察文书以为过渡,相应的起诉文书也初现雏形;南京国民政府时期,批词转变为近代化的规范文本,起诉书、上诉书现代化成型,其格式、内容也不断适应中央层面的现代化的改革需求,在短短二三十年间经历了从传统到现代的转型。然而形式上的检察文书快速转型与实际检察运作不一致的现象也凸显出近代中国在司法现代化过程中的根本性矛盾。

  • 单位
    华东政法大学

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