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刑事案件中的持续性损害问题,多发于毁财类犯罪中,由于其他可能性因果关系的参与,司法实践中难以对损害和责任进行认定和划分。通过实务部门对破坏生产经营罪中典型个案的意见分歧引入,反映出司法实践中普遍存在的法律解释运用任意化和对法教义学逻辑忽视的现实。在遵循法教义学逻辑的基础上,对破坏生产经营罪及该案中的争议问题进行文义解释、法意解释和目的解释,并指出此类案件中法律解释应当重点解决的持续性损害问题。在现有的规范和解释方法无法满足裁判需求的前提下,可以尝试引入侵权领域的比例责任原则,为解决该问题进行理论和方法上的教义学构建,以弥补裁判依据和方法上的不足,为司法统一适用提供逻辑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