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今年7月,本报报道了丰台区王佐镇燕西华府有业主私挖两层楼高地下室一事,引发社会关注。10月26日,记者从丰台城管工作人员处获悉,涉事地下室的主体回填工作已经完毕,总计回填土方1200立方米,花费约80万元,所有花费均由涉事业主承担。"(2018年10月27日《北京青年报》)业主私挖地下室不成,反倒花了80万元回填,为自己的非法行为埋单,实属咎由自取。近年来,随着地产的增值,地下也成了人们"淘金"的富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