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重大公共卫生事件防控中产生与传播的谣言具有社会常态下谣言所不同的特点,因而虚假信息犯罪的认定与处理面临与其他时期不同的特殊性,如何妥当考量"谣言"的范围,厘清"虚假信息"边界,是公共卫生事件背景下司法实践中面临的重要问题,本文通过对公共卫生事件中谣言的产生和传播机制进行具体分析,认为在采取合理确信原则下的主观真实标准基础上,行为人主观上明知是虚假信息而编造、传播,作出虚假事实陈述并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可以纳入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的打击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