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鄂政办发[2018]92号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63号)精神,推动建立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经省人民政府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