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区域警务协作的深入开展最终需要由各基层公安机关具体落实。各省市县交界地的基层公安机关应重视点对点的"小区域"警务协作。安徽省马鞍山博望分局与南京江宁分局协作共建的"两省一街"警务室,制定了一系列"小区域"警务协作机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在长三角区域警务一体化的背景下,"小区域"警务协作完善的途径有注重革新理念,健全落实协作机制;各级政府领导加强重视,在人财物等方面应给予保障;改革绩效考核体系,并健全激励机制;构建社会联动机制,将协作领域和内容广泛化;深入推进警务信息协作平台的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