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新世纪以来选择双层股权结构成为新经济公司的一种新趋势。坚持一股一票的传统公司治理理论主要从公司民主、最优表决权结构和代理成本三个方面反对双层股权结构,认为双层股权结构将降低上市公司价值。股东的共同目标是股东利益最大化而非公司民主;最优表决权治理结构是因公司而异多元化的,一股一票虽普遍然非最优;表决权监督机制非唯一治理成本的约束机制,双层股权结构比一股一票更有助于公司关注长期利益和科技创新。从经验研究来看,双层股权结构与上市公司价值并不存在确定的负相关关系,甚至存在正相关关系。契合新经济公司的双层股权结构有助于在"轻资产、重人力资本"的新经济公司中根据合同而非物质资本进行控制权分配,有助于激励创始股东/管理者进行专属人力资本投资,有助于满足新经济公司的特殊治理结构需要。我国科创板已经引入双层股权结构,为实现中国的有效治理,除目前科创板集中于事前治理外,还应强化事中治理和完善事后治理,最终对双层股权结构进行有效治理实现兴"利"除"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