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的从现阶段医疗卫生角度出发,评价四川地区贝伐珠单抗联合紫杉醇治疗转移性乳腺癌的成本-效果优势。方法根据E2100临床试验数据,结合四川地区医疗费用水平,采用成本-效果分析法,以增量成本-效果比(ICER)为评价指标,评价贝伐珠单抗联合紫杉醇治疗转移性乳腺癌方案的优劣,并分析结果敏感度。结果紫杉醇与贝伐珠单抗联合组与紫杉醇单药组相比,ICER值远远高于3倍GDP;敏感度分析结果提示,当贝伐珠单抗药品费用下降50%时,联合组仍不具有成本-效果优势。贝伐珠单抗使用成本和医疗检查成本对总成本影响最大,其他参数影响较小。结论从我国现阶段医疗卫生角度出发,四川地区转移性乳腺癌使用贝伐珠单抗联合紫杉醇治疗,尚不具有成本效果优势。

  • 单位
    四川大学华西第二医院; 第三军医大学第二附属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