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护原产地产品和生产者而实行的地理标志制度,对品牌影响力有限的农产品的产业化发展形成地域性限制,表现为规模经营受限、地区经济发展支撑乏力、交通与基础设施条件落后、资金及技术创新能力不足、市场主体发展以及生产要素集聚困难等。通过农业科技园区建设,构建两类产业集群,则可有效解决上述制约因素。为进一步发挥农业科技园区的上述功能,需要在园区选址、园区空间层次结构、科技研发、新型市场主体培育、产业化平台与统一管理等方面的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