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化、数字化,不但为视觉艺术作品的独立产业化发展提供了广阔的应用场景,而且使其在效益上真正成为推动整个版权产业崛起的新秀。然因当下视觉艺术作品"物化"版权保护制度的失灵,委实将阻滞未来数字视觉艺术作品的产业发展。鉴于此,美国《版权与视觉艺术作品》报告,率先以全面的产业化的格局对当下视觉艺术作品版权保护制度进行检视,积累了众多珍贵的版权制度数字化变革经验。概因我国《著作权法》亦处于数字化制度的主动转型期,遂总美国革新之精要,以资为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