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尔斯作为"公平的正义"命题隐含着一种人的观念的设定。对罗尔斯而言,人的观念是一个规范性而不是一个形而上学的概念,旨在表达人是自由而平等、理性而合理的政治的个人观念,即公民观念。具体而言,从《正义论》《政治自由主义》到《作为公平的正义》,罗尔斯一方面将人的观念从一种康德式的人的观念弱化为公民观念;另一方面其人的观念还体现为人通过反思平衡来保持个体对制度的批判。通过对人的观念的反思,罗尔斯实现了从康德式建构主义到政治建构主义的方法论转向,即转向一种基于反思平衡的建构主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