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苏市监规[2021]7号各设区市市场监管局,省局各处室(局),省药品监管局、省知识产权局,省局各直属单位:《关于明确行政处罚信息公示中适用"较低数额罚款"标准的暂行规定》已经2021年12月31日省市场监管局第25次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