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教师激励是激发高校教师内在动力的有效途径。但在实践中,我国相关法律对高校教师激励缺乏明确的规范,高校内部治理法治化程度不高,导致激励功能异化、虚化等现象,背离了教师激励的初衷。从法治化视角来审视高校教师激励机制,其突出的问题表现为:法的属性被遮蔽,价值取向发生背离,内部权力运行失范等。对此,应以责任制为抓手强化高校教师激励机制法律效应,以最优化确保其价值取向,以规范化管理保障其运行,以使高校教师激励走向法治化道路,从而实现高校发展与教师发展的共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