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著名的知识论哲学家齐硕姆认为,我们的感觉可以为我们所感觉的事物的存在提供证据,即我们所感觉到的某事物的显现倾向于使这个事物的存在变得明显的。感觉的认识论意义在于:如果某个人在感觉上认为"某事物是F",并且如果他感知到这个F的事物对于他而言是明显的,那么,"这个事物是F"对于他而言就是明显的。感觉的"副词理论"表明,感觉的本质是某物对某人的显现方式而不是事物自身所表现出来的现象,那些描述感觉事物的形容词实际上起到的是副词的作用,感觉所指向的事物并不必然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