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对语文课程本体问题的分析与探究,在本质上就是对这门课程“是什么”的揭示与回答,并进而成为廓清“教(学)什么”“怎样教(学)”等问题的必要前提。在对语文课程本体的认识上,应把语言文字确立为语文课程的本体,进而把语言文字运用作为语文课程本体核心之所在,最后则应把语言文字表达形式的学习与运用作为体现语文课程本体核心之所在的根本行为指向,才能把这门课程与其他课程在对象所指、目标设立、任务赋予等多方面的不同显著区别开来,实现更好认识与把握这门课程性质特征。在课程基本认识中,如将语文课程本体定位定向于对语言文字的学习运用,特别是对语言文字表达形式的学习运用,就必然要以工具性质观为根本依据;而以工具性为语文课程性质观,又必然要以语言文字为本体。简要讲就是,语文课程本体观反映着这门课程的性质观,语文课程性质观又体现着这门课程的本体观。

  • 单位
    宁夏师范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