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苏政办发[2019]24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为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要求,深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持基础设施领域补短板力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01号)精神,进一步增强基础设施对推动全省城乡和区域协调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等方面的支撑作用,不断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经省’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大我省基础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