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案外人执行异议制度的设立一方面是救济在执行程序中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案外人,另一方面能够对公权力的运行进行监督,保证公权力的正当行使,切实规范执行行为的合法性、公正性。我国案外人执行异议制度司法适用疑难问题主要有:一是主体适格及异议事由的认定问题;二是证据形式的表达问题;三是案外人的举证责任问题;四是恶意诉讼预防与惩戒力度不足的问题。完善我国案外人执行异议制度的措施主要包括:一是完善相关的立法制度;二是健全恶意诉讼防治机制;三是对司法改革背景下司法系统内部资源进行整合与优化;四是健全监督和反规避执行机制;五是加强相关配套制度的实施。只有这样才能健全我国案外人执行异议制度,保障案外人的合法权益,提高司法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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