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第十五条确立了从律师等法律职业人员中公开选拔法官的制度,为我国律师向法官职业流动提供了法律依据。律师向法官职业流动具有必要性,从法律条件、专业条件、人员条件三个方面对律师向法官职业流动进行分析,律师向法官职业正向流动具有特殊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