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宪法的修订,使我国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产生的"一府两院"制度变更为"一府一委两院",监察部门从政府组成部门中分离出来,成为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并对其负责和接受其监督的国家机构。由此,基于政府内部监察机制的《行政监察法》,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