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国诉美国"301条款"关税措施案源起于美国根据其国内法出具的301调查结果而对中国采取的单边征税措施。专家组在报告中鼓励平行于WTO争端解决机制开展的双边谈判,认定美国违反了最惠国待遇义务且不能援引"公共道德"例外免责。作为中国诉美国关税系列案的第一案,本案对理解与适用GATT第20条的例外规定、DSU第12.7条和第23条的规定都具有极大的借鉴意义。在单边主义大行其道、WTO上诉机构瘫痪的背景下,面对美国滥用其301条款发起的种种挑战,中国如何运用国际法规则、尽善尽美地维护自身权益仍任重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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