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的 本文回顾性分析了山东省戴庄医院2011年-2019年间酒精所致精神障碍与其他精神障碍的共病率,分析其共病的相关因素。方法 以研究单位2011年10月至2019年12月出院的酒精所致精神障碍2740例患者为研究对象,根据是否患共病其他精神障碍,将研究对象分为共病组(n=384例)和非共病组(n=2356例),比较两组患者的人口学和临床特征差异,通过二分类Logistic分析探讨酒精所致精神障碍共病其他精神障碍的主要危险因素。结果 酒精所致精神障碍共病其他精神障碍共病率为14.0%(384/2740),精神分裂症占27.6%;双相情感障碍占25.8%;抑郁障碍占24.5%;其他共病精神障碍占22.1%。共病组患者女性(χ2=8.283,P=0.008)、汉族(χ2=10.606,P=0.003)、有害性使用(χ2=181.965,P<0.001)、无戒断状态(χ2=51.553,P<0.001)、无伴有谵妄的戒断状态(χ2=22.750,P<0.001)、无精神病性障碍(χ2=38.389,P<0.001)、与餐同饮(χ2=8.620,P=0.004)、无晨饮(χ2=209.504,P<0.001)、无睡前饮酒(χ2=130.584,P<0.001)、合并躯体疾病个数(χ2=-18.275,P<0.001)、住院次数2~4次(χ2=52.669,P<0.001)、住院天数(χ2=-6.212,P<0.001)等特征,与非共病组相比差异有统计学意义。二分类Logistic分析结果表明,有害性使用、多次住院、合并躯体疾病与共病其他精神障碍正关联;戒断状态、伴有谵妄的戒断状态、精神病性障碍、晨饮与共病负关联。结论 精神专科医院中,存在有害性使用、多次住院的酒精所致精神障碍患者更多共病其他精神障碍;存在戒断状态、伴有谵妄的戒断状态、精神病性障碍、晨饮、合并躯体疾病的酒精患者相对较少共病其他精神障碍。重点关注共病的危险因素,有利于早期识别、积极治疗酒精共病其他精神障碍。

  • 单位
    济宁医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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