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检律关系"的良性互动是尊重和保障人权、推动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正确适用法律的重要保证。但由于苏联模式和"检律关系"身份的异质化,导致"检律关系"呈现出对抗乃至冲突的态势。应在法律职业共同体的视野下凝练共识、破除"防火墙",促进新型"检律关系"的构建。

  • 单位
    湖北省人民检察院; 闽南师范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