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建议先把完善人权的司法保障制度纳入民主协商的范围,并作出长期规划,排出民主协商的工作日程,集思广益,同心协力,必然会有力地推动我国人权事业的健康发展。司法保障机制的重要性历来被国际人权公约所强调,它既是一个国家法治化程度高低的基本标志,也是人权保障水平的集中反映。而要真正实现人权的司法保障,必须有一个前提和两个必备的途径。一个前提是司法独立;两个途径

  • 单位
    华东政法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