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民间河长"治水是公众参与框架下的一项环境治理实践。这种治水实践形式多样,但内部存在显著差异,可分为名实兼具与名实分离两种理想类型。其中,前者呈现出社会动员优势明显、环境监督网络宽广、环境治理杠杆效应突出的特征,而后者呈现出仪式感强但持续性弱、象征性强但实践性弱、需求性高但功能层次低的特质。多数"民间河长"处于名实兼具与名实分离之间,名实分野在于其所处的结构化条件。增进环境治理的社会性,健全民间治水机制,可为破解公众参与的结构性矛盾提供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