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纵观域内外未成年人司法发展实践,能否结合本国国情和司法实践建构一套层级分明、递进衔接并能覆盖所有适用对象和行为的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机制,直接关乎预防与矫治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实效。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机制中的“分级”涵盖适用对象的分级、适用范围的分级以及干预措施的分级等多个维度的丰富内容,通过全覆盖、精细化、针对性的制度供给实现个案中罪错未成年人教育矫治方案选择的最优解。以体系化视角解构不同层级的未成年人罪错行为,处于中轴位置的当属修订后《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的严重不良行为,抓住这个中心靶点对于实现未成年人犯罪的临界预防和再犯预防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为此,有必要结合法律规定,积极探索创新专门教育“提前干预、以教代刑”的工作体制,并以之为核心抓手,实现我国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机制的迭代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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