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公共精神是指在人类公共生活中,以公共性质作为评价标准的道德和政治秩序态度与行为取向。通过个体性和公共性的张力实现自我价值,不仅表达了对个体的尊重,又在公共生活中展现了社会的公共价值,通过实践和行动来承担公共责任。公共精神的表现在于社会成员的积极参与和体验过程中,虽然每个个体都呈现了独立的个体精神,但其突破了本我与自我的界限,超越了自我个体的内心膨胀与异化,对公共生活和舆论能有更深刻的认识,并对公共空间的创造有积极的参与精神和对公共事务的批判与监督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