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以2007-2018年中国上市公司发行的上市公司债为研究样本,本文考察了机构投资者持股对债券限制性条款设计的影响。研究发现:(1)机构投资者持股可以显著减少债券限制性条款的使用,机构投资者持股比例越高,债券限制性条款的使用越少;(2)机构投资者通过改善公司治理和信息环境,缓解了债券发行人与债券投资者之间的代理冲突,从而减少了债券限制性条款的使用;(3)当机构投资者非独立、持股稳定性较强、机构数量较少以及债券发行人为国有企业时,机构投资者对债券限制性条款的抑制作用更强。本文发现了机构投资者对债券市场的积极稳定作用,为债券限制性条款设计提供了理论依据,同时也肯定了中国背景下推动机构投资者发展的积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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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金融学院; 东北财经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