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积极安乐死是指为减轻病人之痛苦,基于善意而采取积极措施以缩短处在弥留之际的病人的生命,让身患绝症、濒临死亡的患者得以安乐、幸福地死亡。世界上目前明确承认积极安乐死合法化的国家仅仅只有荷兰、比利时、卢森堡三个国家,其能否合法化一直是各国刑法学界争议的焦点。人们从一开始对安乐死无法接受转变为接纳包容,是社会生死观进步的体现。为了满足越来越多人安乐死的意愿,为安乐死寻求出罪路径必不可少,如此能够避免对那些出于善意实施安乐死的医生或家属予以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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