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运单签署中的承运人识别

作者:王世勇
来源:中国外汇, 2018, (17): 60-62.
DOI:10.13539/j.cnki.11-5475/f.2018.17.024

摘要

<正>承运人的身份是运输单据签署审核中的重要部分,因此应加强对单据整体上的了解和把握,以保证拒付的有效性。案例背景开证行开立一份信用证用于进口货物,46A场次要求提交的运输单据为空运单,运费到付,收货人为开证申请人。交单行随后寄来单据,其中包括正本空运单一份,联次为"FOR SHIPPER"联次。开证行审核后提出以下不符点拒付:空运单没有显示承运人名称(AIR WAYBILLS NOT INDICATING NAME OFT HE CARRIER)。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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