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天津市人民政府令第10号《天津市城市照明管理规定》已于2018年12月18日经市人民政府第36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9年3月1日起施行。天津市市长张国清2018年12月25日天津市城市照明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城市照明管理,保障城市生产生活安全,改善城市照明环境,促进能源节约,根据国家和本市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城市照明的规划、建设、运行、维护和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