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当前,我国正式法律渊源对"渔业船舶"这一术语的界定存在冲突,不利于渔业船舶所有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的保护,也给司法审判和行政执法造成了不便。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港水域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和《广东省渔港和渔业船舶管理条例》对"渔业船舶"的定义出发,通过法律解释、法理分析和实证分析来探析"渔业船舶"这一法律术语的界定,得出《广东省渔港和渔业船舶管理条例》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港水域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中对"渔业船舶"定义的条文存在抵触的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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