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将所有政府收支纳入预算,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从来都是对政府预算管理的最基本、最核心、最具普遍意义的要求。健全现代预算制度要从其基础工程——全面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做起。它有两个互为关联的“施工标准”: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在立法层面对同级政府所有收支的“全口径”控制和财税部门在行政层面对同级政府所有收支的“全口径”管理。在当前的中国,健全现代预算制度的要害处和关键点,就是以“全口径预算管理”为基本目标,以将所有政府收支关进“统一”的制度笼子为重心,全面规范政府的收支行为及其机制。这是将政府收支运作纳入“公共轨道”,进而让政府收支运作回归“公共规范”的最基本、最现实的路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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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