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桂政办发〔2022〕57号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钦州—北海—防城港港口型国家物流枢纽高质量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22年8月15日钦州—北海—防城港港口型国家物流枢纽高质量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