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共享经济模式下消费者的隐私关注和信任是影响消费者参与意愿的重要因素。以滴滴出行平台为研究对象,运用结构方程模型,针对调查问卷进行数理分析。研究发现:隐私关注的控制和收集维度对协同消费意愿具有显著负向影响;平台信任和参与者信任在隐私关注(控制、认知和收集维度)对协同消费意愿的影响中起中介作用,并且平台信任能够促进参与者信任。应制定隐私保护政策,提高用户信任度,提高平台规范度,强化平台的自我管理,增强用户的协同消费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