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创新的趋势下,探索以培养"专才"与"通才"并举的人才培养模式成为政法院校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拓宽学生就业渠道的必然要求。当下,政法院校公安专业实践教学体系不完善,课程体系不合理,"双师型"教学人才比例偏低等问题日渐显露。政法院校未来应努力在创新公安专业人才培养模式,更新教育理念,制定科学的人才培养目标,创新公安专业教育实训模式及与政府部门、公安机关和社会组织建立实训合作关系等方面有所突破。